从2025年7月1日起,电子版护照和其他文件将正式被承认
自2025年7月1日起,身份证明和其他文件的电子版本将正式被承认。这一规定在政府关于《在社会支持中引入“社会卡”系统的措施》决议中明确规定。
根据统一互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my.gov.uz)的声明,现在在my.gov.uz上的电子身份证明、驾驶证以及其他文件的数字版本将被正式承认。
为此,my.gov.uz平台和“社会卡”移动应用将提供使用这些数字服务的功能,并在乌兹别克斯坦全境范围内被强制接受。
以下文件被纳入清单:
• 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生物识别护照;
• 乌兹别克斯坦公民身份证(ID卡);
• 驾驶证;
• 出生证;
• 结婚证;
• 离婚证;
• 车辆登记证(技术护照、技术凭证);
• 养老金证书;
• 无国籍人员居住证(ID卡);
• 残疾证明;
• 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民事责任)保单;
• 国家标准格式的高等、中等专业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 学生证;
• 个体经营者注册证书;
• 自雇人员登记证明;
• 住宅不动产的地籍证;
• 授权他人驾驶个人车辆的委托书。
上述文件的纸质版本在以下场合将不再被要求,电子版本将在相关场所被接受:
• 银行;
• 公证处;
• 机场国内航班登记;
• 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列车乘车;
• 提供国家、公司及其他服务,包括电子服务;
• 需要提交文件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
这意味着,电子版本的文件将具有与纸质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在相关场合替代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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