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为贫困程度较高家庭的儿童设立早期发展中心

据《法律信息》Telegram频道报道,根据政府第439号决议(2025年7月14日),正式批准了《早期发展中心条例》。
该条例指出,旨在为未接受学前教育及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提供教育服务,明确了设立早期发展中心的相关程序。
这些中心将面向3至6岁儿童,尤其是贫困程度较高家庭及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
中心将按照以下两种模式开展工作:
• 特殊学前教育服务模式:由教师前往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2至7岁)居住地开展教学与教育活动;
• 游戏小组模式:为3至6岁儿童在中心内组织时长为3.5至4小时的短时游戏小组活动。
报道中称: “中心将设立在区(市)级学前与中小学教育管理部门下属机构内。所有被接收入中心的儿童无需缴纳家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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