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预算获批准
12月25日,《关于2026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预算的法案》(第1105号)正式通过。该法旨在规范2026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综合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相关事宜。
根据法律规定,一级预算资金分配单位仅可在2026财年内使用按本法分配的共和国预算资金,相关资金不得结转至下一财年。
2026年,以下事项获得批准:
· 向个人和法人出租不动产所适用的最低租金标准;
· 对部分商品从事零售经营权所收取费用的最高限额;
· 外国机动车辆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及经其境内过境所收取费用的费率。
同时,2026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综合预算赤字的上限被确定为国内生产总值的3%。
该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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